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由陕西省科技厅牵头主导,通过建立健全瞪羚(潜在瞪羚)企业培育工作体系,构建省、市、区(县)及高新区联动培育工作机制,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速度快、盈利能力强、产业模式新、发展潜力大的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全省新时代追赶超越注入新动能。到2025年,全省培育瞪羚企业800家,其中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培育瞪羚企业超过400家。
一、申报原则
(一)瞪羚企业
指在陕西省境内注册、依法生产经营,已经跨越创业期死亡谷,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稳步进入高成长期,综合效益突出、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性强,在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优秀标杆企业
(二)潜在瞪羚企业
指发展迅速,有希望快速成为瞪羚企业的创新型科技企业。
二、申报条件
瞪羚企业及潜在瞪羚企业
(一)申报主体为在陕西省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且非企业集团下属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投资公司。
(二)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陕西省战略发展方向,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现代化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
(三)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四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三、认定标准
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1.创新投入指标:近四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需达到2.5%(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2.增长率指标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
(1)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四年前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
(2)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四年前雇员总数达到100人且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
(3)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3年内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4)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且3年内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潜在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1.创新投入指标:近三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需达到2.5%(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2.增长率指标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
(1)企业成立时间在10年内,四年前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且近两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
(2)企业成立时间在10年内,四年前雇员总数达到50人且近两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
(3)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且无大幅下降。
(4)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且无大幅下降。
四、政策扶持
对首次认定的陕西省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认定的潜在瞪羚企业在有效期内成长为瞪羚企业的,按照标准给予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