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奋力推进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部署,深化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我省高校院所专利落地转化,推进创新资源与金融资源相融合,充分释放专利市场价值,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依据《陕西省省级与市县知识产权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和《陕西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20〕154号)要求,现补充征集高校院所专利培育与转化运用促进项目和知识产权证券化奖补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支持方向
(一)高校院所专利培育与转化运用促进项目。支持高校院所、高水平医院建设实体化运行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加速专利转移转化工作,优化专利培育,进一步提升专利转化效能。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奖补项目。支持社会机构以证券化方式盘活企业知识产权资产,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在资本市场试水亮相,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二、支持方式
高校院所专利培育与转化运用促进项目择优分档立项,通过验收的项目,按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支持,奖补金额根据绩效目标确定。
知识产权证券化奖补项目按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支持,奖补金额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年度专项资金工作预算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纸质申报方式上报(申报书电子件word和pdf同报),项目申报书分别见附件2,附件3。项目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将项目申报资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
因项目征集时间紧张,请申报单位将申报书电子件(word和pdf版本)同时报送项目征集邮箱SXZLGLC@126.COM。
(二)申报时间
请各市(区)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按有关要求分别报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申报材料应按申报要求逐级申报。单独申报、越级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推送项目,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项目审核推荐关,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近三年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非正常专利申请较多且未整改到位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蔺朝阳 029-63916862
陕西省财政厅
孟文智 029-68936340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