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数字化服务商、链主企业及制造业中小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及中小企业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4〕31号)要求,为摸清拟改造数字化企业现状和改造需求,检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能力,为后续开展相关工作奠定基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现场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一)拟改造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我市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制造业中小企业(自测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3.属于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先进交通装备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及信息系统设备制造重点方向的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及压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及类似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及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运输设备制造、航空相关设备制造、航天器相关设备制造、计算机及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行业,及其产业链相关制造业行业。
4.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正在实施数字化改造或有数字化改造计划的企业,改造项目所在地位于西安市(含西咸新区)行政区域内,改造项目能于2026年底前完成验收。
5.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材料提交日企业在“信用中国”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二)对于已与数字化服务商或链主企业具备较好沟通基础、前期合作意向较明确的拟改造企业,由各数字化服务商主动对接企业开展现场调研。
(三)对于有现场调研意愿、但前期未与数字化服务商对接过的拟改造企业,请于12月25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并等待下一步工作安排。
https://f.wps.cn/g/CeKVJMKd/
二、调研流程
(一)有意愿、有入企调查能力并能完整输出现场调研报告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及链主企业,请于12月23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并提交相关纸质资料(附件1),进行备案。
https://f.wps.cn/g/PILcIr5G/
(二)已备案的数字化服务商及链主企业负责联系对接中小企业,与企业签订保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组建技术团队入企开展数字化水平现场调研工作,参照场景清单(附件3)摸清企业数字化转型问题和需求,提出合理化改造建议,并出具报告(模板见附件4)。
(三)拟改造中小企业负责安排相关专业人员,配合服务商或链主企业前往生产经营现场开展调研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数字化服务商填写《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现场调研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连同单个企业调研报告、保密承诺书(一式一份)于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市工信局,电子版发邮箱。
(二)请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充分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配合数字化服务商及链主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工作。
(三)本次现场调研工作是拟改造企业后续享受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奖补的重要参考,是遴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重要参考,请有意向的企业和服务商按要求据实填报相关情况。
联系电话:
86788920/ 86788976
邮箱:
xasmyb@163.com
附件:附件.zip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