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为加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动态管理,推动企业技术中心自身建设,根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5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材料编制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通知要求编制完整评价材料,包括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证明材料和真实性承诺书。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
(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需编制完整纸质材料,但需提供以下两项电子版材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见附件3);
2025年度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被依法终止或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事项的,应如实报告。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本年度应参加评价的企业通知到位,对材料进行初审汇总,于5月8日前将正式文件一式两份、企业纸质评价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相关附件官网下载https://gxt.shaanxi.gov.cn/cyfz/kjdt/。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发文公布评价结果,对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撤销。
联系方式:83657507 82488443 63915424 63915557
电子邮箱:tui_g@163.com
附件: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封面.docx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docx
3.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docx
4. 承诺书.docx
5.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