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4〕13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共同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中小企业和创业者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二.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市级区域赛,专题赛,省级初赛、复赛和决赛组成(活动方案见附件1)。
市级区域赛由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着力发掘和培育本区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
专题赛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会同省内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等举办,着力发掘一批行业领域内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项目,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省级初赛、复赛和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主办,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对区域赛和专题赛推荐的优秀项目进行逐级评审,并推荐参加省级决赛。省级决赛获奖的前13名项目(企业组前11名,创客组前2名),推荐到全国大赛组委会进入全国企业组500强、创客组100强备选名单。
(二)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流程见附件2),同时向组织区域赛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专题赛的组织机构报名,经区域赛和专题赛比赛推荐后参与省级赛事。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市级区域赛和专题赛可根据自身赛事安排另行要求)。
政府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中介服务机构可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为参赛项目提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服务。赛事将邀请银行等金融投资机构全程参与,为参赛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可直接进入省级复赛。
三.参赛报名
(一)赛事领域
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突出装备制造、航天航空、电子信息、新材料、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新能源、现代农业等多行业领域。
(二)参赛资格
1.企业组
(1)在陕西省区域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
(1)陕西省区域内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 ,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 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 企业团队或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3.其他事项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全国500强项目不得参赛,企业或个人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大赛不得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四.奖励机制
(一)省级决赛采取“8+4”模式现场路演,即8分钟项目展示,4分钟评委提问,评审专家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分数的方式进行,企业组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0名,创客组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胜奖6名。
(二)大赛组委会将评选出优秀组织机构,并对举办区域赛和专题赛的单位进行表彰。
五.政策支持
(一)宣传展示。对参赛的优秀项目,编制“创客陕西”优秀项目汇编进行推介,同时通过国家、省市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博览会、交流会等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推介服务。
(二)投融资对接。组织投资基金、创投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参赛者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三)落地入驻园区。入驻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等,享受各类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等专家对参赛者进行专业辅导。
(五)“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具体要求
(一)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优秀企业及创业团队参赛,牵头举办本地区域赛,并给予赛事资金支持。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每个单位推荐3个以上项目参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举办各类专题赛,专题赛直接向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域工业处)申报备案。所有赛事于2024年6月30日前填写《第九届“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3),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备案表》同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区域赛、专题赛不得随意更改赛事名称。
(二)赛事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严格规范赛事流程,现场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现场进行公证、结果及时对外公示公布结果。
(三)区域赛、专题赛均须于省级初赛前完赛。
(四)区域赛和专题赛评审结束后,赛事主办单位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获奖项目前16名(企业组前10名,创客组前6名),参加省级初赛。并将举办赛事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
(五)赛事举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赛事结束15天内,将赛事总结(见附件4)报送大赛组委会。
七.联系方式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域工业处 029-63916760
陕西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029-68936131
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029-87435118 18192262046
传 真:029-85870037
邮 箱:smewph@163.com
大赛技术支持:010-68200382
电话:029-88220626
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汇豪树中心B座10层10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