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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咸阳市“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臻萃企服 | 发布时间: 2024-06-25 | 13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推动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畅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技术创新渠道,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培育发展能力,根据《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咸发〔2024〕4号),现就组织征集咸阳市“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咸阳市“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是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人才(科学家)和咸阳市域内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等(工程师)共同组建的相对固定的产学研合作人才团队。团队应主要围绕攻克企业技术难题、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来咸转化、孵化科技型企业等进行协同创新。

二.支持方向

主要支持以助推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聚焦电子显示、中医药、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场景示范的科技创新团队。

三.支持对象

主要支持以咸阳市域内企业需求为导向、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企业的科技创新团队,不支持单纯的技术开发、理论研究类团队。优先支持咸阳市重点产业链上科技型企业牵头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精尖缺”人才为带头人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

四.申报范围

咸阳市内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等主体均可申报。与咸阳市有产学研合作的符合条件的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须以咸阳市内创新主体为牵头单位进行申报。“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申请不受其他市科技计划限项规定限制。

五.申报条件

“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一般采取“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负责模式,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科学家应为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人员。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同等工作经验,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结题情况良好。1名科学家只能参与1个“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申报。

2. 工程师应为企业正式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一般应具有牵头组织技术研发攻关解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

3. 队伍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明显的创新潜力。队伍核心成员原则不少于6人(其中工程师人数占比超过50%),成员专业结构或从事相关研究与工作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4. 队伍核心成员40%以上未在我市现有科技创新团队(验收通过的除外)中同时担任核心成员。

5. 队伍与项目申请单位有明确合作协议和详细任务规划,任务指标合理,技术创新在本产业中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或我市领先水平,可为成果转化、企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6. 项目申报单位以工程师所在企业或为企业服务的项目公司为主,应能为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撑。

六.支持方式

项目纳入咸阳市科技计划系列,经认定和评价后根据队伍建设及为咸阳贡献情况择优给予不超过20万元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支持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由“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自主使用。

七.申报程序

咸阳市“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须通过“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xykjxmgl.com)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一)申报时间

单位申报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8月31日18:00

部门推荐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2日17:00

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列入项目储备库。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即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后生成正式版项目申请书(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在签订合同时提交1份正式版纸质申请书。

2. 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3.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后续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4. 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咸阳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四)推荐单位

1. 各县市区科技局,咸阳高新区、咸阳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辖区内单位牵头申报项目。上报推荐文件,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2. 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各推荐单位负责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及科研诚信进行审查。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诚信要求给予相应惩罚。

(五)其他事项

1. 市科技局按照“成熟一批、立项一批”的原则进行项目部署。

2. 获立项支持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应在项目实施期限内每年12月份和项目执行期满时向咸阳市科技局报送“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报告,就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企业发展等情况进行总结。

3. 项目申报相关问题按照属地原则进行业务咨询,也可关注“咸科技”公众号(二维码见下图),使用“咸小科”服务平台提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