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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你了解多少?——创新型中小企业
来源: | 作者:臻萃企服 | 发布时间: 2024-06-25 | 9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出台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划分了优质中小企业的三大梯队——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创新型中小企业又如何认定呢?今天,小编将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


部分指标解释说明:

所称“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Ⅰ类知识产权。

3.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Ⅰ类知识产权。

4.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Ⅰ类知识产权。